工程技術委員會

一、本簡則依據本學會章程第廿三條訂定之。
二、本委員會之任務如下:

  1. 柔性路面厚度設計
  2. 柔性路面維護管理
  3. 剛性路面厚度設計
  4. 剛性路面維護管理
  5. 透水及排水性鋪面
  6. SMA及耐久性鋪面
  7. 改質及彩色瀝青混凝土
  8. 再利用及再生材料
  9. 標線標紐材料發展
  10. 再生瀝青混凝土
  11. 施工機具自動化
  12. 試驗及檢驗設備研發推廣
  13. 乳化及常溫瀝青發展
  14. 鋪面工程產業
  15. 高性能混凝土
  16. CLSM研究推廣
  17. 地工織物研究發展
  18. 基層工程師

三、本委員會置主任委員一人,副主任委員一人,委員十至二十人(其中一人兼任執行秘書),由理事長提經理事會通過後聘任之,其任期與當屆理監事任期相同,續聘得連任。
四、本委員會係內部組織,應遵行本學會章程所定之任務,並執行理事會交辦事項,對外行文以本學會名義行之。
五、本委員會之經費,由本學會統籌編列。
六、本委員會每三個月舉行會議一次,由主任委員召集之,並擔任會議主席,必要時得召集臨時會議,主任委員因故不能主持會議時,由副主任委員擔任主席。
七、本委員會應有過半數之委員出席,採多數決之決議事項,經提報理事會通過後實施。
八、本委員會主任委員經理事會通知應列席本學會理事會議,提出工作執行報告,並列入會議記錄。
九、本簡則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學會章程及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十、本簡則經本學會理事會通過,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成員名單:
  主任委員:陳順興
  副主任委員:葉韓生
委員兼執行秘書:楊樹榮
  委員:沈子霖、林士群、翁鄭啟志、陳裕新、陳怡先、陳宣樺、陳重秀、陳浩賢、曾俊傑、駱宜廷、劉家銘